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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时间:2021-09-25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十二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十三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十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拟货币炒作等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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